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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垣曲縣公安局啟用“海旭公安物證管理系統”
海旭“公安物證管理系統”是一(yi)套(tao)軟硬件一(yi)體(ti)的解(jie)決(jue)方案,能夠科學、規(gui)范、安(an)全的管理物(wu)(wu)證(zheng)(zheng),解(jie)決(jue)了(le)一(yi)系(xi)列物(wu)(wu)證(zheng)(zheng)保(bao)(bao)管問題,確保(bao)(bao)其證(zheng)(zheng)據效(xiao)力,作用十(shi)分顯著,這套(tao)系(xi)統把物(wu)(wu)證(zheng)(zheng)室的人(管理人員)、物(wu)(wu)(物(wu)(wu)證(zheng)(zheng))、空間(jian)(物(wu)(wu)證(zheng)(zheng)存儲空間(jian))和環境(溫(wen)濕度、煙霧(wu)等)做到了(le)聯網管理和精細化(hua)管控,建成了(le)真正意義的現代(dai)化(hua)“智能物(wu)(wu)證(zheng)(zheng)室”。
“公安物(wu)證管理(li)系統”主要實(shi)現的功(gong)能模塊(kuai)如(ru)下:
1.1案件信息同步記錄
通過RFID電子標簽來管理物證,做到物證一物一碼,電子標簽可同步記錄物證相關的案件信息,檢索更容易。
1.2物證管理
完成從物證登記、入庫到出庫、移交、銷毀、遺失等全流程的物證管理,保存所有交接證據和記錄。系統允許將暫放在物證暫存區的物證納入管理,待將物證正式入庫時,指定存儲位置。
1.3物證出入庫自動識別記錄
物證出入保管室時,系統能自動識別電子標簽并記錄;對于未經授權的物證出入庫,系統能自動識別并啟動聲光報警裝置;同時監控設備會對出入人員進行影像抓拍,數據全部上傳至數據庫記錄備查。
1.4物證軌跡追溯,規范管理
通過系統可輕松查閱物證所有的出入信息,包括出入時間,借用人等,實現了物證流轉的可追溯化管理。
1.5統計報表
系統自動生成統計報表,詳細記錄在庫物證數量及存儲位置、已出庫物證數量及相關信息,物證信息一目了然。
1.6審批管理
對于重要、貴重物證,系統可設置審批權限,未經審批許可的物證出入庫,系統會自動報警;審批負責人可通過遠程終端對相關物證的出入庫進行無紙化遠程審批,提高效率。
1.7物證三級聯網管理及監督
系統能夠實現省市縣三級聯網,上級部門可通過系統直接查看相關物證的保管情況,實現了信息化,規劃化,透明化的管理。
1.8數據永久和異地保存,有據可查
解決了紙質檔案易破損,易污染,難查找的問題,物證相關的數據全部存儲在數據庫中,查找迅速,效率高。同時上級部門可對下級部門數據實現異地共享。
1.9公檢法信息共享,一處錄入,多處共享。
我公司自主研發的“公安物證管理系統”已經在多地實施,用于公安機關的物證、案件管理。“公安物證管理系統”可以與本地檢察院“證物管理系統”聯網使用,從而實現案件物證信息共享,提高信息透明化,提高工作效率;同時解決了司法機關之間物證移交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問題,所有涉案物證的移交狀態、保管位置等清晰可查。
1.10存儲設備智能化管理
系統可與智能柜等存儲設備實現聯動,可遠程查看柜內物證存儲狀態,并可實現遠程開關存儲設備、控制溫濕度設備等,提高了智能化水平。
1.11 RFID盤庫功能
由于電子(zi)標簽是(shi)可(ke)以(yi)遠距離、批量識別,因而系統可(ke)以(yi)通過(guo)手持機實現快速盤點和巡(xun)檢目(mu)的。只(zhi)要(yao)管(guan)理人員帶著手持設備在(zai)物證室中(zhong)巡(xun)檢一遍,在(zai)庫和不在(zai)庫的物證會自動生成報(bao)表,供(gong)管(guan)理人員查(cha)看。